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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智慧安防系统改造及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本网站 时间:2026-07-22 15:44:04 来自:本网站
根据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经营需要,现决定对智慧安防系统改造及维保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GG-ZBN-202607150001
2.项目名称:智慧安防系统改造及维保
3.服务/供货内容:海沧厂区、湖里厂区智慧安防系统前端更新改造及维保续保服务。
4.服务/交货地点: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下辖各生产基地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5.服务/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叁 年,合同期满后,经招标人综合考核合格的,招标人有权决定是否续约,续约期限为一年。若招标人行使续约权利,双方协商一致后,按原合同条件或不高于原合同核心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价格、质量、服务标准等)的前提下续签合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审查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并作否决投标处理:
(一)基本主体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主体,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提供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对应服务相关类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商信息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核验。
(二)授权及身份证明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项目履约能力证明
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四)合规信用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官方平台实时查询的失信记录查询截图,证明自身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等不良记录。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方格式出具近三年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书面声明。
(五)投标限制性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仅限单一独立法人主体参与投标。项目中标后,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中标资格、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2.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叉任职的关联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一经查实,相关关联投标全部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产品及服务质量保证要求
1.投标方须提交平台及主要设备厂商“海康威视”的制造厂商授权书。
三、招投标方式及文件获取
1.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线上电子招标,无纸质招标文件,所有投标、开标、评标、澄清答疑均在金龙汽车集团采购数字化平台(以下简称“阳光采购平台”或“平台”)完成;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17:00前
3.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阳光采购平台门户网站:https://ygcg.xmklm.com.cn,完成企业实名注册认证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配套资料。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提交方式:投标人通过阳光采购平台线上加密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现场递交纸质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8月6日12:00前
3.开标时间:2026年8月6日14:00
4.提交要求:逾期上传、未加密、上传不完整、无法正常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一律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开标方式:阳光采购平台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自行在线完成签到、解密、确认等操作。
五、联络方式:
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0592-5649816    
电  邮:linxiaoliang1@xmjl.com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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